今年1月至5月,实现城镇新增就业逾27万人,完成年度任务的60%以上。
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新疆迅速出台一系列稳就业保就业措施,通过“免、减、缓、返、补”等稳岗举措,帮助企业切实减轻社保负担、拓展就业空间,解决城镇人口就业问题。截至5月底,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.16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.04%,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。全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.42万人,完成年度4万人目标任务的60.57%。
值得一提的是,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中,稳定就业人员达19.06万人,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70.17%。受疫情影响,餐饮住宿、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有所下降;城镇新增就业中,第三产业就业17.71万人,占城镇新增就业的65.23%,比去年同期减少4.9人,下降27.67%。与此同时,企业吸纳就业发挥重要作用,城镇新增就业中,企业就业13.02万人,其中,中小微企业带动就业12.29万人。
南疆是保民生稳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,截至5月底,南疆四地州城镇新增就业9.74人,占全区城镇新增就业的35.87%。在一系列就业创业利好政策带动下,今年1至5月,新疆新增创业人员2.83万人,完成年度3万人目标任务的94.26%,创业带动4.79万人就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