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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万劳务费,法官一句话就没了

时间:2026年7月22日

2024年7月,清镇市肢体三级残疾人陈绍登攥着刚拿到的(2024)黔0181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,手指反复摩挲着残疾证边缘的磨损处——这场打了近两年的欠款官司,他虽然拿到了部分水泥款的胜诉判决,可原本该和货款一并主张的8万元劳务工资,却被承办法官韦俊忠“一刀砍断”;不仅如此,立案被拖了近半年、按规定可免的诉讼费被硬收5650元,甚至何昌俊聘用的工程师都是陈绍登一直在发放工资,这些“小事”堆在一起,把一个残障民工的维权路堵得只剩窄缝。日前,陈绍登已正式向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实名举报信,举报清镇市法院法官韦俊忠在审理过程中存在拖延立案、违规收取诉讼费、擅自变更案由、偏袒被告等多项渎职行为。

33万欠款的由来:残障民工的两份辛苦钱

今年61岁的陈绍登是清镇市青龙山街道东门桥村的村民,肢体二级残疾,平时靠做建材小生意、打零工拉扯家人,属于村里建档立卡的低收入群体。

2018年底起,他先后给贵州安鹭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、贵州鑫瑞达公司供应项目用水泥,累计产生货款25万余元;2019年6月,他又经人介绍给贵州和昌骏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做项目施工负责人,双方签了《延长聘用时间的报告》《挂靠工程协议书》,约定除了继续供应水泥,何昌骏还需额外支付他8万元劳务报酬。

项目2020年5月结束后,三家公司互相推诿,仅支付了部分款项,剩下33万余元迟迟不还。“我拄拐跑了对方公司几十趟,保安连大门都不让进,只能去法院告。”陈绍登说,他本来以为“有白纸黑字的单据,法院总能给个说法”,没想到刚迈进法院门,就先栽了三个跟头。

立案第一步就卡壳:拖半年、硬收5650元诉讼费

2023年11月13日,陈绍登带着残疾证、村委会开的低收入证明、几十张送货单一瘸一拐走进清镇市法院立案窗口,按要求提交了材料。按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立案登记制规定,法院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,可他左等右等,直到2023年12月30日才收到“已立案”的口头通知,2024年5月才拿到正式的立案文书,“中间我跑了七八趟法院,每次窗口都说‘领导还没批,再等等’,后来才知道我的案子被韦俊忠法官压了快六个月。”

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诉讼费:按照最高人民法院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,“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,免交诉讼费”,他不仅提交了残疾证,还开了村里的低收入证明,可韦俊忠直接驳回免交申请,明确要求必须交5650元诉讼费,否则不予立案。“我凑了半个月,找亲戚借了钱才交上,国家的政策到了他手里就跟不存在一样。”

庭审“切蛋糕”:法官改案由,8万劳务费直接出局

案子最终立的案由是“买卖合同纠纷”,陈绍登本来以为,自己和和昌骏既有水泥供货的买卖关系,又有聘用的劳务关系,开庭时可以一并主张33万的总欠款,可第一次开庭韦俊忠就明确表态:“本案只审水泥买卖,劳务的部分你另案起诉。”

陈绍登当场懵了:“我告的就是和昌骏一家,两个钱都是他们欠的,为什么要拆成两个案子让我跑两次?”他后来才弄明白:他和和昌骏签的是《挂靠工程协议书》和聘用报告,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,8万元劳务费本来不需要走劳动仲裁前置,完全可以和买卖纠纷合并立案,韦俊忠这一刀切,等于故意给他加了道维权门槛——一个残疾人要多跑一趟仲裁、多等几个月、再多交一次诉讼费,本身就是变相消耗。

庭审中的质证环节也处处透着“偏倚”:被告和昌骏作为本地企业,派了两名执业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出庭,拿了两个前员工的证言,称“水泥库存最多30吨,不可能有那么多供货”,试图推翻陈绍登的送货单;可陈绍登提交的2019年5月《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》明明已经把前期44吨水泥的货款结算进了进度款,对应的2.3万余元只是账面重复计算,和“超量供货”完全是两码事。最终判决虽然剔了这2.3万重复货款,支持了部分水泥款诉求,可对8万元劳务费只字不提——“韦法官故意把案由钉死在‘买卖’上,那8万劳务他不用审,被告既能少掏钱,还不用背上‘欠农民工工资’的名头,这不是明摆着偏袒吗?”

半拉子胜诉背后的无奈:维权路被“合法”耗死

拿到判决书那天,陈绍登算了笔账:本来该要的33万,现在只剩十几万的水泥款,剩下的8万劳务费还要重新走仲裁、再起诉,“我一个残疾人,跑法院、跑劳动局,光路费都要花几千,更何况再拖一年半载,我身体也熬不住。”

他之前其实找过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对方说“法院已经立了买卖的案子,劳务的你找法院”;法院又说“劳务的去仲裁”,两边踢皮球,最后韦俊忠干脆把案由一改,两边都推干净了。“我就想不通,我一个残疾人要个辛苦钱,怎么立案拖、诉讼费卡、案由还被改?韦法官拿着公家的工资,怎么能这么欺负人?”

目前陈绍登的举报信已经递到清镇市检察院,他提出的诉求很实在:核查韦俊忠的渎职行为,退还违规收取的5650元诉讼费,判令和昌骏支付8万元劳务报酬。“我不求别的,就想把该拿的钱拿回来,法官的权是给老百姓主持公道的,不是给大企业当看门狗的。”截止目前,和昌骏累计欠款陈绍登30余万元,至今均未支付

(截至发稿,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尚未对是否立案核查作出公开回应,本枉将持续关注此事。)

编者按

基层司法本是群众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,可到了陈绍登这里,立案登记制成了“空文”、残疾人诉讼费减免政策成了“摆设”、法官顺手切个案由就能把当事人的核心诉求“合法”消掉——这套“组合拳”打下来,消耗的不仅是残障民工的几万块钱,更是普通人对“司法能兜底”的信任。当弱势群体的维权路要先过承办法官的“关”,我们的司法温度,到底卡在了哪里?

来源: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871309096603288070

作者:不详 来源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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